9月8日,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扫黑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受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昌委托,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晓宏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第一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在全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视频会议、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视频调度会议、咸阳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和彬州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总结通报了我院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积累的经验,并对我院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作出部署。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标准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措施,把扫黑除恶斗争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认真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加强机制建设,推动行业整治。不断修订、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机制,深度参与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积极参与市域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要加强业务学习,办理精品案件。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的学习,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好的经验、方法,做好重点领域线索摸排和“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工作。
要加强法律监督,做到履职尽责。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将法律监督职责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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