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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门创新执法模式获群众点赞



【信息时间:2014/6/2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浙江省三门县珠岙镇横山村的李某与妻子梅某因琐事闹离婚。在民警的指导下,梅某从三门县公安局珠岙派出所“劝说中介人”名单中点选了信任的中介人。经过调解,夫妻俩重归于好。


  近年来,三门县公安局坚持以创新执法模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广“阳光执法”、“说理式执法”、“劝说中介人制度”,连续两次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连续8年被评为省级执法工作优秀单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只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法,就能实现公安执法行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三门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王建勇说。

  办案流程公开,让公正看得见
  
三门县公安局推出阳光执法机制,全面公开执法依据、过程、结果;出台阳光执法“十公开”操作规范,对具体公开案件的内容和渠道进行细化。

  2013年5月17日,珠岙镇某村村支书俞某被村民杨某殴打后,俞某的女婿黎某“报复”了杨某的兄弟。村民们对此案议论纷纷。

  接报后,珠岙派出所及时查清案件事实、查结案件,并召开执法办案现场会,通报该案事实经过和处理结果,让群众了解具体案情,打消他们对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的疑虑。
 
  在实践中,三门县公安局还实施一案多人同一处罚书制度,即每个被处罚对象都能在同一份决定书中同时看到自己和同案人处罚的结果及裁量的依据,能直观感受到公安机关执法的公正、公平。
 
  说理式执法,结果更具信服力

  
三门县公安局副局长郭秀峰介绍,说理式执法就是通过充分运用说理的形式,论证案件处理的理由、依据和处罚决定等内容,积极化解各类矛盾。
 
 
  今年1月,管某等人到浬浦镇项某家的鱼塘偷鱼,非法获利千余元,被浬浦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同一个月,何某等4人电鱼,被民警没收工具,批评教育一番。“为什么同样是偷鱼,管某被拘留,何某他们就没事?”管某的家属提出质疑。

  浬浦派出所所长叶未捷耐心解释,管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事先商量共同前往他人的鱼塘偷鱼,获利数额在千元以上,已经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必须予以依法追究。

  “何某等前往无人管理的下岙堂水库电鱼,而水库并非个人或集体承包,水库里的鱼属自然物,不属于公私财物,民警已没收何某等人电鱼工具,交由乡镇农业部门处理,不归公安处理,我们是在依法行事。”副所长郑林钧补充说。

  当事人家属纷纷表示:“你们解释得这么清楚,我们甘心认罚。”

  2012年以来,三门警方通过说理执法化解矛盾121起。
 
  百姓自选“劝说中介人”,矛盾化解率高

  珠岙镇吴氏三兄弟因父亲遗留的土地权属问题闹不和。去年2月,三兄弟半个月内多次大打出手。考虑到三方是兄弟关系,不宜简单地作出处罚,珠岙派出所想出一个新方法,让他们挑选自己信任的中介人参与案件调解。

  三兄弟挑选了珠岙派出所首席“劝说中介人”陈斌。陈斌从矛盾的根源入手,剖析矛盾产生的原因,解开三人的思想疙瘩,三兄弟握手言和。
 
  劝说中介人制度是一种新型纠纷调解模式,群众可自由“点单”挑选“劝说中介人”来解决纠纷。据介绍,珠岙派出所供老百姓“点单”的“劝说中介人”有36名,包括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威望的村民等。截至目前,通过这种方式成功调解纠纷75起,化解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