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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到“家门口” 办案普法两不误!



【信息时间:2023/8/2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某小区业主甲某对小区内安装的高清摄像头感到十分不满,担忧其个人隐私遭到侵害,因此将业主委员会起诉至法院。为促进纠纷高效化解和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在当事人所在小区开展巡回审理,物业工作人员和业主代表旁听了此次庭审。

    庭审前,承办法官对该小区摄像头的安装地点和拍摄范围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对设备管理、储存、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解。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仔细全面了解案件事实,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辩论,让旁听的群众耳闻目睹庭审全过程。考虑到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为了构建和谐物业关系,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就该案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小区业主进行法治宣传,现场为群众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次“巡回审理+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群众法治意识,有利于引导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致力于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小区业主居住的幸福感,营造更加文明和谐美好的安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