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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划入搬迁区百年老宅 “获救”



【信息时间:2021/2/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不少老城区通过建设旧貌换新颜。然而,散落在民间的私家老宅却因为种种原因被人们淡忘,有些甚至面临消失的危险。日前,张家港检察院积极推动构建公益保护县域治理共同体,疏通了公益保护工作中的堵点。

    去年6月,张家港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一次针对该市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中,发现塘桥镇一处有百年历史的老宅——钱宅,身为控保建筑却面临被拆除的险境。检察官现场调查时看到,当时的“钱 宅”遍地垃圾、破败不堪,本应悬挂在醒目位置的控保标识牌也不见了踪影。据了解,屋主已与当地签订搬迁协议。“控保建筑怎么可以搬迁拆除?”检察官立即找到了当地负责搬迁工作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并不知道钱宅为控保建筑。检察官向相关人员解释了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的规定后,钱宅的搬迁工作得以暂停。检察官从文保部门了解到,钱宅的搬迁并未办理审批手续。当地规划部门表示,由于未掌握相关信息,误将钱宅划入了搬迁区域。随后,张家港市检察院立即向政府发出书面检察建议,要求履行报批手续,依法妥善保护钱宅。收到检察建议后,塘桥镇高度重视,立即协调文物保护部门,商议保护对策,最终决定该房屋不再拆除,原址保护。

    “像钱宅这样‘失控’的老建筑并非个例。文保、规划等分属不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同时也可能出现信息壁垒的问题。”张家港市检察院盛敏介 绍,为了消除部门之间壁垒问 题影响公益保护这一堵点,张 家港市检察院经数次调研及多方沟通,积极推动构建公益保护县域治理共同体。该院牵头 62家行政机关、行业单位,成立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搭建检察机关、多部门之间协作交流平台,明确协同职责、协作方式、配套机制,通过常态化联席会议、互派挂职交流、专家授课等方式,进一步发挥相关机关、单位在公益保护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履行职责中及时发现公益保护问题,高效衔接,推动问题切实整改有效妥善解决。经过不到一年的实践,检察机关与相关单位的协作与配合积极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推动工业固废处理、地笼网整治、打击非法采砂等一系列公益保护行动的落实,实现“各管一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