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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司法公开变革:原汁原味地展现正义



【信息时间:2014/10/27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一场关于司法公开的变革,正在江苏省常熟市展开。
    “看得见的司法、看得见的正义”,成为了这场变革的核心。
    法院庭审直播、检察院力导“阳光下”的权力监督、公安机关建立起民意回馈机制、司法局借力科技送法到民……
    富有创新的工作机制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推动着常熟的司法公开不断革新、不断成熟。
    “司法公开无异于一场程序革命,其对于法治的意义非同寻常”,常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崇华表示,“这些革新,正在丰富和提升常熟法治创建的内涵,加快了常熟法治建设的步伐。”
    而中国日报网记者近期通过对常熟司法公开实践的探寻发现,或许公开在具体的行为规范上还需继续完善,但该市司法公开建设的路径却是清晰的,“阳光司法”注定会在法治常熟的旅途上留下灿烂的正义光辉。
   

公开:法庭审判不再神秘 


    在日渐成熟的司法公开道路上,司法审判程序的公开目的,在于还原司法裁判的形成过程,将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形成判断的逻辑思路,原汁原味展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供民众审读、评判并以优良的司法判断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
    为达到这一目的,常熟法院重点推出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和档案电子化工作机制,成立互联网庭审直播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庭审直播指标,明确各部门庭审直播工作时序进度。
    今年8月,常熟法院成为苏州市法院首家完成户外LED显示屏的法院,实现了庭审网络直播和户外大屏幕直播同步进行的“双直播”模式。
    截至目前,该院已进行网络直播19次,位居苏州全市法院首位。
    司法公开的另一个意义在于,公开有利于消除外界对于司法的神秘感,破解时代背景下民众对于司法的“不信任”困局。
    常熟法院的裁判文书上网发布机制,正是对司法公开途径的一种探寻。
    该院出台了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实施细则,由专人负责上网文书的审核,落实“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未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四种情况外,在法律文书生效7日内“应上尽上”,全面接受公众检阅,并以此倒逼法官能力的提升。
    今年以来,常熟法院共上传4114篇次裁判文书至中国裁判文书网。
    与此同时,该院还积极搭建档案数字化查阅平台。
    截至目前,该院已将2008年到2013年以来办结的已归档案卷,全部扫描成电子案卷上传至审判管理系统,2008年以前及2014年以来的办结案件正在陆续扫描上传,实现了电子档案网上借阅,大大提高了档案利用效率和办案效率。
    随着司法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和阳光司法各项措施的落实,常熟法院审判质效指标呈现良性态势,今年1至9月,该院收案15792件,结案13261件,其中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达138件,12个月以上未结案率、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率、立案及移送案件不规范率、案访比、送鉴案件被退回率、执行案件程序终结不合格率等指标均创新低,排名位居苏州全市法院前列。

    阳光:公民权益可以查询 

    司法公开的基本法理在于司法权是一种直接关涉社会正义和公民权益的公共权力,任何一种公权力都应该在阳光下运行,正如英国著名法官G.休厄特所言“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
    常熟检察院将“崇尚公正的司法权更应该拥抱阳光,以公开促进公正”这一律条,搬进了日常工作中。
    近年来,在常熟市政府不断加大各项涉农惠民资金投入的同时,该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仅2012年就有两人在涉农资金使用过程中滥用职权、收受贿赂而被立案查处。据统计,该犯罪已占职务犯罪案立案数的近30%。
    面对严峻形势,常熟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坚持查案不是目的,预防才能治本的原则,联合乡镇、农委、财政等部门剖析近几年自侦部门查处的这类职务犯罪案件,撰写了《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农惠民资金安全监管的预防调查》,提交给市委、市政府。
    报告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涉农惠民资金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如基础信息不准确、资金拨付程序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够等,提出了要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加强信息公开等具体对策。
    常熟市委书记惠建林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牵头,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涉农惠民资金监管制度。
    检察院借助财政规范化建设的契机,提出开发涉农惠民资金监管信息平台建议,在有关单位的努力下,常熟在全省率先开发了涉农惠民资金监管信息平台。
    至今年6月,该市14个镇(板块)中已有13个进入该信息平台, 曾经让农民担心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的涉农补贴发放工作,放到 “阳光”下之后,农民朋友只要前往各镇财政所服务大厅,在“涉农惠民资金信息监管平台”上刷一下身份证,就能查到各类补贴的发放依据以及发放额度等信息。
    这一平台的建设应用,不但让当地农民不再担心“吃哑巴亏”,更有效杜绝了涉农惠民资金被侵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互动:司法走向成熟自信 

    司法公开的意义不仅在于消除隔膜与误解,增强民众对个案正义的认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且它也是司法实现程序自治、增强中立品性的重要途径,是人们衡量司法成熟自信的重要标志。
    为此,常熟市公安局积极引入以民意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强化“民声”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位置。
    去年7月全面投入运行的公安民调中心,是该局近年来着力打造的一个品牌工程。民调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6名专职民意调查员,设备和软件系统投入共计20余万元,中心每天回访近400个电话,通话在线时间累积约30余小时。
    公安民调中心采用自主研发的民意主导警务系统,包含“民意调查电话回访系统”和“民意反馈汇聚系统”两个子系统。
    “民调回访系统”重点针对“公众安全感、交通安全、社区民警熟悉率、警情处置满意率、案件办理满意率以及矛盾纠纷化解”等7大项内容,以问卷的形式进行电话访问。
    “民意汇聚系统”则将“12345”、“平安民生”、“寒山闻钟”等全局11大类公安信访、咨询类事项集中汇总在一个平台上运行,实现全流程可视化操作,将办理结果通过系统短信模块,发送给信访群众,由群众评判反馈,对不满意事项由民调中心二次人工回访,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除了民调中心的随机回访外,该局还制定了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从接处警开始到案件办理结束,该局都能第一时间将案件受理、办理情况及时公布,当事人可以通过查询码在互联网上查询案件办理进程和结果。
    公开换回的是民心,但假如法律知识与法治精神的传播限于泛泛,公开只能是一种“面子工程”。为此,常熟市司法局做了一次“点睛者”。
    近年来,常熟市司法局与该市广电部门合作,依托“智慧社区”开设融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法律超市”栏目,通过数字电视平台,将司法行政职能工作向全市公开,并将传统的灌输式普法变为参与式、启发式普法,变单向传播为双向互动,让群众在灵活便捷、寓教于乐的节目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法治熏陶。(来源于《人民网》苏南频道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