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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公安局首创辅警先期处警新模式



【信息时间:2019/2/1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2月1日晚上8时05分,张家港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处警指令,辖区某小区因琐事发生一起邻里纠纷警情。按照规定,派出所2名辅警兼职人民调解员携带装备,前往现场处置。

由警务辅助人员兼职人民调解员先期处警调解非紧急非警务类警情,这是今年1月下旬,张家港市公安局在苏州大市范围内首创推出的110接处警全新工作模式。

“近年来,110警情量逐年上升,给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派出所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压力。”张家港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周斌伟介绍,2018年,张家港全市日均接处有效警情800余起,其中非执法类矛盾纠纷、简易类求助等非紧急警情300余起,占到所有有效警情的38%左右。

如何有效缓解基层派出所的工作压力,释放基层警力,让民警能够集中精力、快速高效地处置违法犯罪警情和其它重大紧急敏感警情?经过多方调研,张家港市公安局联合司法局共同推出了“警务辅助人员兼职人民调解员先期处警调解非紧急非警务类警情”工作新模式,专门出台了《工作规范》,明确非紧急非警务类警情辅警先期处置的适用范围、工作机制、规范用语和先期处置流程及注意事项。

按照规范,辅警能先期处置的警情类型为噪音扰民、动物侵扰、流浪乞讨、捡拾物品等非紧急求助警情,以及移车纠纷、消费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民事纠纷警情等两大类。辅警处警到达现场后或处理过程中,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情况复杂,事态升级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仍将由民警到达现场处置。

张家港市公安局从全市派出所辅警中选拔出了一批“政治可靠、具备一定法律基础、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协调沟通能力、协助民警开展接处警工作或开展专职调解工作一年以上”的辅警人员。经过培训合格,报司法局备案,目前,全市已有347名辅警取得了人民调解员资格,组建起了一支高质量辅警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为确保辅警先期处警规范有序,辅警先期处置结束后,所有现场处警记录、调解协议、录音录像都必须存档备案。张家港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每天都对上传的接处警视频进行检查督导,查找问题,反馈改正。

工作实践显示,辅警先期处警调解非紧急非警务类警情工作模式的推广,也将公安机关原本“坐堂式”被动纠纷调处向110接处警前端延伸,使一些非紧急非警务类警情得到快速处置,节约报警人时间,受到了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