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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镇携手凤凰法庭,在全市率先全面启动 “无讼村居(社区)”创建活动



【信息时间:2020/5/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5月8日,凤凰镇在湖滨社区举行了“无讼村居(社区)” 创建暨共建签约仪式。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刘安专委,凤凰镇副镇长钱晓波出席活动。

    钱晓波首先详细解读了“无讼村居(社区)”的考核指标体系以及创建的具体要求,并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无讼村居(社区)”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也是落实苏委办发[2020]1号文件、张委办发[2020]6号文件的重要举措。要把“无讼村居(社区)”的创建活动与乡村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活动结合起来,打造和谐稳定的凤凰发展新模式。
    二是要克服畏难情绪。凤凰镇的法治建设基础较好,各村(社区)在纠纷化解上也投入了较大的精力。只要把日常的工作规范起来,资料收集整理好,创建成功的概率较大。
    三是要落实好各村(社区)与法庭的共建活动。在创建的过程中如有困难的,可请求凤凰法庭协助,有问题及时反馈,共同解决。
    刘安专委强调,“无讼村居(社区)”创建是社会基层治理模式的创新,凤凰镇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体现了凤凰镇党政干部的标杆意识和担当精神。凤凰镇在社会治理领域深耕细作,成绩斐然,“凤凰模式”品牌已具备一定知名度。在创建过程中,法院特别是法庭,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为乡村振兴提供最优质的司法服务。
    最后,凤凰人民法庭、凤凰镇司法所与15个村、5个社区就建立法官联系点、定期召开例会、建立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并现场签署了共建协议,实现了凤凰镇辖区内村、社区开展“无讼村居(社区)” 创建活动全覆盖,共建签约率100%。
    凤凰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凤凰法庭、镇司法所、组织科负责人以及辖区内20个村(社区)主任、治保主任参加活动。桃源社区孙丽萍主任作为村(社区)代表进行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