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法时空
我市荣获“江苏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 市委书记朱立凡作出批示



【信息时间:2018/8/27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日前,我市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6~2017年度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市委书记朱立凡作出批示:要以本次获得省法治建设示范市为起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以更高标准谋划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让法治清明成为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竞争力。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16字方针”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法治张家港”建设的基层实践中牢牢把握“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工作主线,努力营造“法治建设全民参与、法治成果共同分享”的浓厚氛围。
    一是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塑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促进行政管理方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变。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梳理公布各部门权利清单,建立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是以司法公正公开为支撑,铸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保障公民诉讼权利,配套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优化检察职权配置,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全力开展“解决执行难”攻坚行动,打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制度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零报告”制度,完善公众旁听评议庭审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和裁判文书公开,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三是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营造全民崇法的社会环境。全面推进“一镇一景”特色法治文化工程,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6个,苏州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4个。开展“法治文化月”品牌活动,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答、普法微记录、法治微电影微动漫创作等系列活动。实施“法律之声”五巡工程,通过菜单巡讲、电影巡映、文艺巡演、书画巡展、法律巡援营造浓厚的港城法治文化氛围。拓展普法教育新兴载体,开通张家港普法365、张家港政法等普法微博微信,构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齐头并进的立体法治宣传格局。
    四是以法治惠民实事为载体,打造群众满意的生活环境。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推行以“村(居)民议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协商模式,构建“党建引领为核心、社区网格、社区服务、社区协商、社区法治协同并进”的“一核四元”社区治理机制。积极推进“政社互动”“三社联动”,着力打造“自治有力、法治有序、德治有效”的乡村治理新模式。深化“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和方式,切实解决和治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