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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



【信息时间:2024/3/1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保障, 3月18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与全市24家金融机构围绕金融纠纷诉源治理、金融机构支持破产审判工作、金融审判中的难点问题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苏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公司、破产管理人代表参加座谈会。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一鸣,张家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秋菊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丹主持。

    会上,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通报了2023年金融审判工作情况,并通过典型案例、问题建议等方式对金融机构业务风险防范进行了合规指导,并就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的落实进行了部署。

    李秋菊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法院和行政机关加强金融司法协同、防范金融风险取得的成效,并就下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规范纠纷处理、强化风险管控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服务大局,为张家港实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要始终牢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使命,始终牢记金融为民宗旨,持续发扬港城金融人“一股绳”、“一盘棋”团结奋进的精气神,做好重大项目保障,做细普惠金融扩面,做优科技招商信贷支持,为实体经济稳健发展、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金融“活水”。二是强化合规管理,聚焦源头防控,落实落细金融领域风险防范机制。要“抓前端、治未病”,建强风险防控机制。做好小微、个贷等普惠金融领域风险研判,规范和提升信用卡发放标准,严格规范放贷流程,落实贷后管理。紧盯涉企风险露头,加强与企业联系,精准研判企业涉贷风险,综合设计金融扶持方案和风险防范举措。提升自身催收能力,综合运用多样化合法合规解决途径化解信用卡等金融纠纷,全力争取金融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三是深化宣传教育,聚焦队伍建设,构建金融法治协同机制。要主动对接,建立常态沟通机制,与法院等相关部门搭建沟通协同渠道,学习金融领域新案例、新建议,主动做好金融纠纷前端矛盾化解工作,形成“法院+金融”良性互动。及时传达、组织专题学习“二号司法建议”相关政策,并将学法、用法贯穿在人员培训、业务学习的各环节。创新消费者宣教,依托“金融惠民之家”载体,发挥“金融先锋”志愿团队优势,全面揭示风险、宣传法律法规,提升企业适当融资、群众科学理财意识。

    孙一鸣就提升金融审判工作水平,助力我市金融生态优化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树牢新时代金融审判理念。深化对金融审判理念的认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金融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金融稳定健康发展的职能作用。牢固树立金融治理协同、服务实体经济、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等理念,通过金融司法支持资本市场改革,强化金融债权保护。加强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做深做实金融纠纷诉源治理、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打造规则统一、监管协同的金融市场。二是立足审判主责,促进金融审判提质增效。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断提升金融纠纷办理质效。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价值指引,积极通过司法裁判强化金融回归本源价值的导向。要紧盯金融生态县创建中涉及的指标,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常态化对接,不断优化考核指标,助力全市创建金融生态县。三是延伸审判职能,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落实全面强金融监管要求,同向发力打击金融犯罪行为、制裁金融违法行为。在重大金融风险案件处置过程中,实现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加强信息共享,积极应对审理中、经营中发现的新问题、新风险,及时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堵塞治理漏洞。积极探索金融机构支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促进困境企业脱困重生、化解大面积债务风险的新思路。四是推动机制创新,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金融纠纷诉源治理,依托人民调解、市场化调解平台,加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工作。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推动司法建议的内容在金融机构落地见效。强化法院和各金融机构之间协同配合,共同解决好涉诉企业的急难愁盼,推动金融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座谈会上,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涉诉企业征信救济、参与支持破产审判以及金融审判、执行中的需求、难题进行了交流探讨。资管公司、破产管理人代表结合困境企业挽救中金融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进行了重点交流。

下一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不断提升金融审判工作水平,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推动金融纠纷诉源治理,通过高质量的金融审判服务港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