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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镇启动“村官与法官双向交流”工作



【信息时间:2020/5/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凤凰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提高基层干部解纷能力和水平,5月8日上午,凤凰镇举行了“村官与法官双向交流”启动仪式。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刘安专委,凤凰镇副镇长钱晓波、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主任曹京,以及凤凰法庭、镇司法所、组织科、村(社区)主任、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等约50人参加会议。

    启动仪式上,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主任曹京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村官与法官双向交流”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自2020年5月起,全镇20个村(社区)中每月选派1-2名专门从事矛盾调处、纠纷化解等工作的村干部,分批次到凤凰人民法庭围绕法律知识、诉讼流程、调解能力等方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脱产法律业务锻炼。同时,凤凰人民法庭将选派员额法官下基层,现场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指导基层化解纠纷,深化法官“进站入格”。村官进法庭之前将集中组织岗前培训。
    随后,法官和村官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凤凰镇副镇长钱晓波就开展好“双向交流”工作提出两方面意见,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法官与村官双向交流”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大局意识、从严规范管理,抓紧落实、学以致用。最后,刘专委对凤凰镇开展好村官与法官双向交流工作做了强调。
    开展“村官与法官双向交流”工作,将进一步提升凤凰镇基层干部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切实增强人民法庭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为构建平安法治凤凰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