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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124调解法”为矛盾化解添底色



【信息时间:2020/5/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张家港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行“124调解法”,今年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748起,调解成功率达99%

 一是立好一个“人设”。始终扮演好调解工作的“中间人”角色,调解员既是矛盾排查的发现者,也是纠纷调处的“和事佬”,把握好人设的分寸,不偏私,在最短时间取得调解双方的信任,为矛盾化解创造最佳的协商基础。
二是找准“两个切入点”。第一是找准“换位思考”引导时机,引导调解当事人站在对方以及调解员自身位置换位思考,争取当事人双方退让的空间。第二是找准各类调解方法的切入时机,时时关注调解双方心理变化,一旦发现面对面调解进入僵局,立即转换调解方法,合理利用“背靠背法”“冷却处理法”“唤醒情感法”等各类调解方法争取突破。
三是实现“四个做在前”。努力实现“宣传做在预测前、预测做在预防前、预防做在调解前、调解做在激化前”。针对张家港市外来务工人员多的特点,市司法局不定期安排普法宣传员在流动量大的场所或者主动上门开展普法宣传,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深入矛盾纠纷易发村(社区),了解是否存在可能进一步恶化的矛盾纠纷,争取做到及时了解及时处理,对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主动介入调解,避免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