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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劳企“双保护” 共筑和谐劳动关系



【信息时间:2024/1/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行政庭以党建为纽带,推进党建工作与法院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多角度、多渠道实现企业和劳动者权益双保护、双促进。善用“加法”,加出解纷合力

搭建平台,建立解纷框架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与张家港市人社局共同成立全国首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执劳动保障维权一体化中心,将劳动纠纷的联合调解、行政监察、仲裁诉讼等职能整合统一。构建机制,畅通沟通渠道。联合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执”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及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审理、执行工作的相互衔接内容。协同推进,组建调解联盟。联合市人社局、司法局、总工会,成立“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服务中心”,该中心成立以来,共计化解劳动争议纠纷5876件。

常用“减法”,减少根源纠纷

    法治体检,明确“病灶”。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用工合规指引,通过多渠道为企业劳动用工打好风险防控“预防针”,在开展合规讲座之余发放《用工风险法律提示书》《用工法律体检报告》《用工法律体检自查表》,截至2023年12月,通过答疑问诊、风险提示、讲座宣传等方式为开展“点对点”用工辅导40余次。示范裁判,治疗“已病”。通过“示范性诉讼”治“已病”,挖掘示范性诉讼潜力,成功化解涉258名劳动者、个案诉请7项以上、调解标的额1108万元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让未诉纠纷不再升级为诉讼,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以案释法,防范“未病”。通过院公众号以案说法栏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多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案例被省、市级媒体刊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巧用“乘法”,乘出办案速度

    绿色通道,便民利民。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调、快审、快执涉农民工工资支付、群体性纠纷、劳动工伤等案件。调确衔接,维权保障。当事人在基层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联合调解组织主持下就劳动争议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经仲裁确认或司法确认。要素审理,提质增效。为高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仲裁委探索确立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要素式”审理方式,拟定涉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待遇等要素表,提炼争议事实和审查要点,节约审判资源,提高案件审理效率。2023年针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争议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31.38天。

活用“除法”,除解劳企心结

    排查风险,寻找“省略号”。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定期开展劳动争议案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摸底,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做好风险化解工作。立足调解,写好“逗号”。为解开劳企双方的心结,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庭前、庭中、庭后开展全方位的调解工作,在摸清矛盾“症结”的基础上,切实了解双方诉求,让劳动者与企业互谅互让,确保争议化早化小。督促履行,画上“句号”。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着力抓实调解结案的“后半篇文章”,确保案结事了的目标得以实现,联合刑庭就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市劳动监察大队组织本市20余家企业负责人参加旁听,取得良好的警示效果。
下一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将持续擦亮“安薪企航”党建品牌,打造党建和业务工作深融互促新格局,聚力司法为民、践行能动司法,在解决好劳动者的“薪”事的同时,助力企业“扬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