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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司法局“三式帮扶法”落实特殊人群帮扶工作



【信息时间:2019/1/14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张家港市司法局法律扶贫志愿队一行前往乡镇慰问帮扶“两类特殊人群”困难对象。志愿队先后走访了全市8个乡镇32名帮扶对象,向他们发放帮扶资金2.5万余元,送去普法挂历等100余套法律资料,并了解他们在脱贫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及新一年的打算。2018年以来,张家港市深入开展法律扶贫,创新“三式帮扶法”落实“两类特殊人群”帮困扶贫工作。

    融合式帮扶,全面修复社会关系。围绕恢复性司法核心理念,法律扶贫志愿者、社区矫正小组成员一起深入帮扶对象所在村居走访,收集村居民对帮扶对象的看法意见,开展助人为乐、扶贫济困宣讲,以此为基础修复帮扶对象和周边村居民的社会关系,引导村居民消除歧视、真心接纳帮扶对象,为帮扶对象回归社会、正常生产生活奠定社会基础。
    点单式帮扶,全心做好帮弱助困。在赠送慰问物资、发放救济金的基础上,采取上门走访、发放帮扶卡、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帮扶对象致贫的原因,本人的脱贫意向以及可以利用的资源。根据帮扶对象的综合条件,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帮助他们理清致富思路、找准致富方向,并联合人社等部门提供精准帮扶。
    预警式帮扶,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基于“两类特殊人员”身份的特殊性,通过社区矫正小组,及时掌握帮扶对象日常动态和情绪波动。一旦发现帮扶对象有不良行为举止、接触社会闲散人员或者工作消极怠工等情况的,第一时间介入教育、引导,消除可能影响帮扶对象正常工作、生活的各类不稳定因素,为“两类特殊人员”脱贫致富提供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