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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院:6年审结近18万件刑事案件 年结案率达90%



【信息时间:2019/12/5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12月1日,辽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在会上讲话。辽宁省高法供图

    记者从辽宁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以来,辽宁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79844件,判处犯罪分子229669人,年结案率约90%。
  6年来,辽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果丰硕。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辽宁省公、检、法、司等四机关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问题的会议纪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荆义章等37人涉黑、“丁氏”涉黑案等一批中央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辽宁省法院被全国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单位。
  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方面,辽宁法院不断健全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制,审理“全国百名‘红通’第一人王国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系列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并与辽宁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刑罚适用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2015年1月至今,共审理危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679件,判处犯罪分子1100人,2017年至今依法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2684件。
  与此同时,坚决贯彻现代刑事司法理念,牢固树立证据裁判和疑罪从无理念,宣告无罪516人,其中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的案件占66.11%,切实做到罚当其罪,与2013年相比,重刑率下降2.23%。
  此外,在有效推进刑事审判制度改革方面,量刑规范化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在全国法院率先增加量刑规范化罪名及刑种,规范化的适用罪名达32个。

作者:张家港市扫黑办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