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队伍建设
张家港市司法局夯实法治保障作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



【信息时间:2023/7/2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张家港市司法局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狠抓四个重大要求,强化实干争先,努力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践行者,争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一是紧紧围绕“在科技创新上取得新突破”重大要求,聚力改革提升法治服务满意度。全面推进智慧法治建设,利用发挥好公证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等智能平台作用,将“区块链+公证”等法治数字化产品向知识产权维权、行政执法、普惠金融等多个领域延伸;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应用和“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应用,以科技引领、数据赋能推动法治创新,持续为政府、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以数字赋能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依托“智慧矫正中心”,实现社区矫正全流程统一管理,强化特殊群体兜底保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二是紧紧围绕“在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重大要求,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行动和“律管家”志愿服务项目,以法治引擎助推产业“强链”。持续开展企业合规工作,推进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企业合规激励措施清单体系建设,引导和激励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执行《苏州市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优质营商环境。

三是紧紧围绕“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探索新经验”重大要求,树立全民法治信仰。扎实推进“八五”普法,传承弘扬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挖本地历史先贤、文化遗产、名胜古迹中的法治名人故事、法治格言警句,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影响力和传播力。加快建设张家港长江大保护法治教育基地,依托一镇一品工程,建成张家港市长江大保护法治文化示范段(展示区),全面提升长江保护宣传覆盖面。

    四是紧紧围绕“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重大要求,助推高效能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和深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深入实践《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十项重点任务清单》,健全完善调解与诉讼对接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自觉把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首选方式,推动矛盾源头治理。打造完善“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持续优化城乡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加快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围绕“控量提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完善跟踪考评、动态调整机制。深化“援法议事”,深化“法治小区”建设试点,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